會員團體意外保險專案
本會與國泰保險公司合作推出「會員福利團體意外保險專案」,專案內容優於一般保險公司銷售意外險,且保險費相對低廉,請詳閱投保內容與規定如下:
保障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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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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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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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或父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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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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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年齡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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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歲足至70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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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續保至75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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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身故保險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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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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搭乘陸海空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險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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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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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意外身故保險金20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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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災或電梯意外身故保險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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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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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意外身故保險金20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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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殘廢保險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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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萬~20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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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級75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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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住院日額給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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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元/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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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長9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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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護病房、燒灼傷病房日額給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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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元/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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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意外住院日額、最長4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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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慰問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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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元/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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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事故住院合計5日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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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看護保險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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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0元/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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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事故住院合計達三十日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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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骨折未住院津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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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3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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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骨折部位及程度給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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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中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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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元/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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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最多二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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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 月 費 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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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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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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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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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明約定事項:
1、投保資格:凡本會會員及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均可投保;但會員須投保後,會員眷屬始可投保。
2、投保方式:本專案以集體投保於每月一號為加退保生效日,加退保以書面通知,免體檢手續方便。
3、本團保與勞(健)保及其他人壽保險不相牴觸,僅須就醫診斷証明書即可申請理賠。
4、海陸空大眾運輸工具係指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之航(路)線,且具有固定場站、固定班(航)次(含加班機及包機)及固定費率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。
5、眷屬從事如礦工、職業運動選手、船員、航空器上工作人員、潛水工作人員、爆破 工作人員、特技演員、硫酸、鹽酸及硝酸製造工、特種兵(傘兵、水中爆破兵、化學兵、佈雷工兵,本專案謝絕承保
6、本專案保障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,投保前原有殘障部位不在承保範圍或患有精神病者不予承保;自殺、自殘或被保險人故意行為、酒後駕(騎)車者(酒精濃度超過法令規定)不予理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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